美国商标注册

 

Trademark Fees and Documents i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国商标基本介绍

1、美国是一个实行判例法(即不成文法)的国家,因此法院判例在美国处理商标纠纷及商标法的发展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2、美国国会也制定了一些与商标注册和保护有关的成文法规,它们是1881年的联邦(商标法)1905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第三部联邦《商标法》。现行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法律有1946?5日美国国会制定的1946(商标法),通常称之为(兰汉姆)法。该法于:194775日正式生效,于1988年商标法修改法令予以修改,修改法令于19891116日生效。此外,有关法规还包括19891011日的商标法实施细则、19841012日生效的<一九八四年商标假冒条例)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成文法规和商标案例实践规则、1996116日生效的1995年联邦商标淡化法、在1989年商标案例实践法则基础上修改的联邦法律第二部分第37号法令。

3、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

4、美国商标注册分为主簿和副簿。

5、美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于2003112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6 国家英文缩写:US


申请人主体资格:美国商标局对申请人不设过多限制,对于申请人要求方面,只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证明文件即可,例如: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美国商标,则需要提交该个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申请,则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身份证证明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如在美国已使用为基础申请的,应提供使用证据照片四张(如产品照片、标签、合同等)

官方回执时间: 4

注册所需时间:以在美国使用为基础:8-12个月    

美国商标有效期: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官方使用语言:英语
美国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半年至注册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注册期满后的3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需支付罚金。


注册美国商标注意事项

商品/服务

该国不采用标准尼斯分类,有当国自己的标准;可在如下网址检索: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

证据提交

须在注册后第5-6年,9-10年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否则官方将主动撤销已注册的商标;

使用证据为:商标与商品或服务具体结合的样品,商品样品如包装,标签,吊牌,带商标的商品照片;服务样品包括相关的网页,宣传册,广告等。

使用在先

最早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而不是以注册为准;但注册证却是反映获权时间的最有力证明,最简洁、最节约资源

颜色及字体

注册黑白色,在实际使用中,可随便添加颜色;

注册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cters),使用中,可随便变化

商品/服务项目限制

无限制,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不可争辩宣誓

如果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注册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一项无可争辩性的注册可以构成注册人拥有在贸易中使用其商标的独占权的确凿证据。而且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而要求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撤销该商标注册。


  1. 美国商标查询
    威尔卓世会在美国专利专利商标局官方系统进行查询,是否已经有在先注册。

查询网址

http://www.uspto.gov/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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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册程序详解:

美国商标注册程序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是较为复杂的,在联邦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可以获得全国范围内的保护,但如果不注册商标也可以得到普通法给予的保护,只是这种保护可能只局限于其商业使用的范围内,如某个洲内。

在美国商标制度中,在商业上使用商标是十分重要的,即使进行联邦商标注册,也需要指明是已经使用还是意图打算在商业中使用。


二、申请提交

向美国商标局提交申请后,会分配一个申请号(从字面上来看,是序列号a serial number,该阶段会大约经历3个月左右时间进入下一阶段。


三、审查意见阶段

如果在商标审查过程中,认为有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理由拒绝该商标注册,便会发出官方意见(Office action),该官方意见必须进行答复,如果不答复便会视为该申请无效(除非是针对部分商品上作出的官方意见),官方意见发出之日起有6个月答复期。答复通过后,便安排公告,如答复未通过,官方会发出终局意见书,只有问题得到解决后才可以公告,否则将最终驳回。

四、公告阶段

如果没有理由拒绝商标注册,那么就会将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the Official Gazette (OG))上,该公告每周在线刊登,大约在批准后1个月左右,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该公告期有30天,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对该申请的反对,如果没有反对,大约在3个月左右进入到登记阶段。
五、登记阶段

在商标公告3个月后,没有收到任何反对申请,商标局便会核准注册,注册后需要在第5-6年的时候进行下面的第9步骤来维持商标权利继续有效。


美国商标注册审查规则

根据《兰哈姆法》第一章第二节,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1)含有下列因素不得注册:不道德、具有欺骗性、令人反感的;贬损、虚假暗示某种关系(人、机构、信仰、国家标志)或导致不光彩或不名誉;地理欺骗性误导描述(仅针对酒);(2)含有以下因素不得注册:美国联邦、州、自治市、外国的国旗/国徽或其他标识;

未经允许使用某个在世的个人或已故美国总统的名字、肖像、签名,不得注册;(3)可能存在混淆、错误、欺骗性,拒绝注册。(4)含有下列情况不得注册:仅仅具有描述性;仅仅具有地理指定性(但指定的这个地方确实是这些商品的原产地则可注册);仅仅是一个姓氏;整体具有功能性;(5)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一个本来没有显著性/地理指定性但通过大量使用而获得显著性的商标的注册。大量使用是指,在提交申请前,5年内连续使用且已获得消费者认知。

相对理由审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会进行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

 

 

部分美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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